申請114學年度第1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事宜
主 旨:【申請通知】--
說 明: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40000065 號
附 件: 1-【附件1】轉系系統操作說明-學生端v4.11303 1-【附件2-1】日間部114-1學期轉系名額表 2-【附件2-2】進修部114-1學期轉系名額表
一、依據本校「學則」、「附設專科部學則」及「學生轉系(所、
二、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114-1學期轉系(所、科、
(一) 申請時間:114年4月28日(一)上午8時起至114
(二) 申請方式:網路申請(路徑:https://apply2.nkust.
(三)申請資格:
1.四技一年級下學期至三年級學生;二技三年級下學期學生。
2.專科部一年級下學期至四年級學生。
3.日間部碩士生。
4.日間部、進修部不得互轉。
請同學務必詳閱本校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及各系(
(四)注意事項:
1.學生申請轉系至多以三系為限,如申請二系以上轉入者,
2.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如辦理筆(面)試,由各系(所、科、
3.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經核准公告後,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
(五)依據本校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
1.申請轉系後該學期辦理休學,撤銷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2.應屆畢業生、延修生、休學生。
3.已核准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次者。
4.不同學制學生。
5.學士後學位學程學生。
6.陸生轉系另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7.大學部及專科部各班在學學生不足二十五人不得轉出,
可,不在此限。本(113-2)學期班級在學人
8.招生簡章規定入學後不可轉系者,從其規定。
9.其他有特別規定者。
(六)另依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10條
三、轉系(所、科、學位學程)審查同意學生名單由教務處彙整公告
四、轉系核准注意事項:
(一)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經核准不得再轉回不得再申請
(二) 學生須修滿轉入系(所、科、學位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
註冊組 敬啟
聯絡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e-mail:milla@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