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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112學年度國內交換學生

主 旨:申請通知--申請112學年度國內交換學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逢甲大學、輔仁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靜宜大學及文藻外語大學)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 明:

附 件:

一、依本校國內交換學生實施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校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逢甲大學、靜宜大學、輔仁大學及文藻外語大學為促進合作交流,據以提昇學生學習動機與學習成效,簽訂國內交換學生合作協議書如附件1。

三、旨揭合作學校開放申請112學年度國內交換學生系所資訊如附件2,學生可申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2531()下午5時止。

(二)         申請對象:本校日間部專科四、五年級學生、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三)   應備文件:

1.申請表一份(附件3)

2.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一份

3.學習計畫書一份(撰寫格式請自行設計)(附件4)

4.家長同意書(附件5)

5.合作學校所需之各項文件

6.其他能說明申請人優異性之相關資料(如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

四、申請表經導師(指導教授)、系(科、所)主管核准後,併同應備文件送教務處註冊組(第一校區行政大樓四樓)或彩色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寄至milla@nkust.edu.tw (email主旨請註明:申請國內交換學生)。繳交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其所繳交之相關資料概不退還。

五、學生申請國內交換學生資料經教務處彙整,陳請教務長核定後,將推薦名冊送合作學校審查。合作學校審核通過後,教務處公告錄取名單,並通知學生及其所屬系(所、科)。

六、本校國內交換學生於交換學習期間仍應辦理本校註冊手續並繳交全額學雜費,無須至合作學校繳費,但合作協議另有繳費規定者,從其規定。

七、國內交換學生因故無法如期前往交換學校學習,應於合作學校開學前向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撤銷,並不得申請延後或替補。未依前項規定申請撤銷者,不得再申請甄選。

八、其它未盡事宜,依本校國內交換學生實施作業要點及國內交換學生合作協議書相關規定辦理。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e-mail:milla@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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