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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教育部辦理 114年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簡章」開放申請

主 旨:獎學金--教育部辦理「教育部辦理 114年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簡章」開放申請

說 明:

附 件: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3日臺教文(三)字第1142500126號函辦理。

一、波蘭高等教育暨科學部國家學術交流總署循例於114年提供我國學生赴波蘭就讀語言先修課程獎學金,並由教育部另予提供機票及生活費補助,每校至多推薦5名。

二、本校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10日中午12時止。

三、本校推薦名額:至多5名。

四、獎學金說明: 

 (一)波蘭高等教育暨科學部國家學術交流總署(簡稱教科部)與該部所屬公立大學合作設置本獎學金,受獎新生赴教科部指定大學附設語言中心就讀波蘭語言先修課程;續領獎學金生向教科部所屬公立大學申請免學費就讀波蘭語碩士學位學程,教科部則按月依在學事實核發受獎生獎學金。

 (二)培訓受獎新生以波蘭語學習專業學科課程的能力為主,含語言課、波蘭概論、歷史、地理、數學等科目。適用擬於115學年度在波蘭攻讀碩士學位者申請。

五、申請資格: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for  Taiwanese nationality

(二)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三) 經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申請文件,恕不退還。推薦學校須為申請者正在就讀或已畢業之國內大專校院。

(四) 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

1.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語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

2.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分;

3.取得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

 (五) 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務必遵守波蘭相關入出境及居留規定)。

 (六)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

六、報名方式:

請於3月10日(一)12:00前,檢附甄選簡章八應繳文件中之所有文件,以「報名114年波蘭政府獎學金_姓名」為Email主旨,寄至本校窗口國際事務處德國中心田沛鑫小姐qgoffice01@nkust.edu.tw,逾期不予受理。

七、如申請人數超過推薦名額,將優先考量本校在學學生,具波語成績者為先,次為具英語成績者。再依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及語言成績高低排序,擇優推薦5名。

八、注意事項:

 (一) 就讀語言:為推廣波蘭語及波蘭文化,教科部原則規定本獎學金受獎生以就讀波蘭語學位學程為主,請逕洽官方網站查詢各校開設學程: https://study.gov.pl/studyfinder 。

 (二) 合作學校:

   1. 此獎學金合作學校不含波蘭政府其餘部會管轄之大學(例如,文化部所屬之藝術類大學非屬本獎學金適用範圍),教科部所屬公立大學列表https://radon.nauka.gov.pl/dane/studiaprowadzone-na-okreslonym-kierunku 。

   2. 波蘭公立大學合辦之歐盟聯合碩士學程(Erasmus Mundus Joint Master Degree, EMJMD)非屬此獎學金適用範圍,請務必留意。

 (三) 其餘相關資訊資訊請見簡章、附件。



 

國際事務處 敬啟

聯絡人:田沛鑫

分機:19031

e-mail:t0978362253@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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