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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3學年度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科(系、所、學位學程)、第二專長申請通知

主 旨:申請通知--本校113學年度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科(系、所、學位學程)、第二專長申請通知,請查照。

說 明:

附 件:

一、依據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學生修讀輔科(系、所、學位學程)辦法辦理。

二、申請時間:

(一)雙主修:本校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一學年起修讀。

(二)輔科(系、所、學位學程):本校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一學年起修讀。

(三)第二專長:至遲應於畢業當學期申請修讀第二專長。

三、申請程序:採網路申請(路徑:學校首頁/在學學生/學位申請/雙主修、輔系、第二專長系統;網址:https://apply.nkust.edu.tw/ADMApply/Account/Login),依各系要求上傳審查資料(如成績單、證照…等),操作手冊如附件1。

四、修畢同學應主動提出修畢審查表至綜合業務處,修畢雙主修、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其學位證書、學位證明書、歷年成績單等學籍紀錄,均加註雙主修學位、輔系、第二專長名稱。

五、113學年度各系修讀雙主修、輔科(系、所、學位學程)、第二專長資格及條件詳如附件2、3、4;應修科目表請詳閱教務處/跨領域專區/雙主修、輔科(系、所、學位學程)網頁。

六、相關問題可洽教務處註冊組或各校區綜合業務處: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51103、51105、51108~51113。

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18502~18503。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53103~53107。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52103、52104、52108。

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25022、25023。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31118。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陳怡雅

分機:31118

e-mail:yiya@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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