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科(系、所、學位學程)、第二專長申請通知
主 旨:申請通知--本校113學年度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科(系、所、學位學程)、第二專長申請通知,請查照。
說 明:
附 件:
- 1-附件1_(操作說明_學生端)雙主修輔系第二專長申請系統使用說明
- 2-附件2-113學年度各系修讀雙主修資格及條件
- 3-附件3-113學年度各系修讀輔科(系、所、學位學程)資格及條件
- 4-附件4-113學年度第二專長_各系規劃
一、依據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及學生修讀輔科(系、所、學位學
二、申請時間:
(一)雙主修:本校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一學年起修讀。
(二)輔科(系、所、學位學程):本校學生得自入學後第一學年起
(三)第二專長:至遲應於畢業當學期申請修讀第二專長。
三、申請程序:採網路申請(路徑:學校首頁/在學學生/學位申請
四、修畢同學應主動提出修畢審查表至綜合業務處,修畢雙主修、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其學位證書、學位證明書、歷年成績單等學籍紀錄,均加註雙主修學位、輔系、第二專長名稱。
五、113學年度各系修讀雙主修、輔科(系、所、學位學程)、第二專長資格
六、相關問題可洽教務處註冊組或各校區綜合業務處: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51103、51105、511
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18502~18503。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53103~53107。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52103、52104、521
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25022、25023。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31118。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陳怡雅
分機:31118
e-mail:yiya@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