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度「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赴境外研修獎補助開放申請(3/8截止),歡迎有意於113學年度出國交換研修/雙聯學位學生申請
主 旨:【申請通知】--113年度「學海飛颺」、「學海惜珠」
說 明
附 件: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 1101020修正 2-113年度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甄選簡章修正
一、申請對象
預計於113學年度上學期或下學期(
*已於校級交換學生系統報名者,無須申請學海飛颺,
| 學海飛颺 | 學海惜珠 | |
| 報名校級交換甄選 | 學生無須填寫申請,由交換承辦人逕行登錄申請資料 | 符合資格者務必填寫申請 |
| 報名系級交換/雙聯學位 | 需填寫申請 | 符合資格者務必填寫申請 |
二、申請資格
(一) 學海飛颺: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者。
2. 學生須於本校註冊且於當期學制在學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者
(不含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3. 有意願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
(二) 學海惜珠:
須符合上述1-3項,另需符合教育部學海惜珠申請身分資格,
點擊確認學海惜珠申請資格
二、申請時程
113年2月1日(四)至113年3月8日(五)止,
預計於7月初公告獲獎助名單及額度。
三、申請方式
以學生系統帳密登入國際處事務系統:https://
四、繳交文件
一、學海飛颺
(一) 歷年中文成績單(大學部需含排名);
(二) 語言檢定證明;
(三) 簡要赴國外研修計畫書(簡要撰寫擬申請系所及課程,
(四) 個人傑出表現或獲獎證明(非必要);
(五) 研修學校錄取文件(已獲入學許可者須上傳);
二、學海惜珠
(一) 歷年中文成績單(大學部需含排名);
(二) 語言檢定證明;
(三) 赴國外研修計畫書約1000-1500字(
(四) 個人傑出表現或發展潛力(非必要);
(五) 研修學校錄取文件(已獲入學許可者須上傳);
(六) 申請學海惜珠須檢附補助身分證明文件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
五、注意事項
(一) 補助期限為自核定公告日(113年5月31日)後,達一學期(
(二) 獲獎補助者應於次年度10月31日前出國,
(三) 同一教育階段僅得補助一次,已支領過學海飛颺/
(四) 出國研修期間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六、附件
(一)
(二) 113學年度辦理「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甄選簡章
國際處國際關係組 敬啟
聯絡人:洪晧瑜
分機:19013
e-mail:haoyu123@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