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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室內教學活動自112年3月6日起配合採「自主佩戴口罩」措施

主 旨:【防疫事項】--本校室內教學活動自112年3月6日起配合採「自主佩戴口罩」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鬆綁室內口罩政策,教育部將自112年3月6日起,配合放寬各級學校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實施室內空間原則「自主佩戴口罩」措施。(教育部新聞稿如附件一)

二、自112年3月6日起,本校室內教學活動配合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範,採「自主佩戴口罩」。惟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另外如特殊情境(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社交距離/通風不良之場合),仍建議佩戴口罩。此外,考量學校教學需求,學校師生經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可於具特殊性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三、具特殊性場域(如實驗室或食品工廠等)或部分課程授課如有相關需求(如餐飲實作課、實驗課等)時,授課教師經與學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得以【系/所/中心/學位學程】為單位統一填寫調查表(如附件二),於112年3月1日(星期三)前傳彙整窗口教服組君苓(sunny614@nkust.edu.tw,分機31152),以提送本校防疫專責小組討論通過後據以依循

四、2月20日至3月5日之防疫措施仍請遵循教育部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得免全程佩戴口罩。

(二)室內空間(室內場所)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如屬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用餐、飲水;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時;進行歌唱、舞蹈或吹奏時,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三)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且上課使用操作設備機具需於課後妥善消毒。

五、本校相關防疫作為依教育部實際發布之防疫管理指引為主,並適時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教育部規定滾動修正。



教學服務組 敬啟
聯絡人:吳君苓
分機:31152
e-mail:
sunny614@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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