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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請查照。

主 旨:公告事項--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辦理。

二、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如下:

(一)111年9月12日(一)(含當日)前申請休、退學,免繳學雜費,已繳費者,全額退費。

(二)111年9月13日(二)(開學次日起)至111年10月23日(日)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還2/3。

(三)111年10月24日(一)至111年12月4日(日)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還1/3。

(四)111年12月5日(一)(含當日)起申請休、退學,所繳學雜費不予退還。

三、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休、退學作業,請逕至各校區綜合業務處辦理。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許瀠云

分機:31111

e-mail:yunyun2337@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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