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請查照。
主 旨:公告事項--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辦理。
二、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如下:
(一)111年9月12日(一)(含當日)前申請休、退學,免繳學雜費,已繳費者,全額退費。
(二)111年9月13日(二)(開學次日起)至111年10月23日(日)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還2/3。
(三)111年10月24日(一)至111年12月4日(日)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還1/3。
(四)111年12月5日(一)(含當日)起申請休、退學,所繳學雜費不予退還。
三、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休、退學作業,請逕至各校區綜合業務處辦理。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許瀠云
分機:31111
e-mail:yunyun2337@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