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有關初核單位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學分抵免作業事宜
主 旨:公告事項--【重要通知】有關初核單位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學分抵免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 明:
附 件: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要點」規定辦理。
二、學分抵免申請時間:111年8月29日(一)~111年9月16日(五),學生辦理以一次為限。因故逾期或其他特殊情形者,須經系所(中心)會議審查同意,得再申請一次。
惠請於加退選截止(111年9月21日(三))前審核完竣,以利學生能順利後續選課。
三、學生辦理方式採線上申請、紙本申請(適用情況說明如下)。
(一)線上申請:
1.申請端:(檢附【學生】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1,供參閱。)
抵修/免修系統開放時間:依規定時間內開放申請、抵充系統開放時間:整學期開放申請;查詢功能整學期皆開放。
學生逐筆登錄欲抵免科目各項資料,並上傳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掃描檔(PDF檔或JPG)或相關證照(明)文件正本無需繳交,線上送出申請。
2.【初核單位】審核端:
(1)路徑一:學校首頁/教師職員/教學相關/學分抵免申請系統(審核端)。
路徑二:校務資訊系統/申請/教務申請作業/學分抵免申請系統(審核端)。
(2)該單位行政人員皆擁案件審核權限,系統每天會自動發送未審核案件Email通知至個人信箱,敬請負責學分抵免審核承辦人,進行實質審查。(流程如附件2所示)
如單位承辦人員異動,請務必告知,以利設定權限。
(3)檢附【初核單位】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3,請詳閱。
(4)有關學分抵免申請系統常見問題QA,請參閱附件4。
(二)紙本申請:抵免科目有1.外系課程、2.兩科抵一科情況、3.106學年度(含)須抵充校共同必修及通識課程者適用紙本申請。學生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或相關證照(明)文件送審核單位初核完成後,送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辦理。
四、學分抵免分三類:
(一)抵修:抵修之學分數毋須再修習其他課程補足;紙本表單「學分抵修申請表」,適用對象:新生、交換生、轉學生及其他適用者。
(二)免修:相關證照(明)免修之學分數須選修其他課程補足;紙本表單「學分免修申請表」。
(三)抵充:應修科目學分以本系(所、科、學位學程)課程或外系課程(含校際選課)抵充;紙本表單「學分抵充申請表」,適用對象:107學年度(起)轉系生(不須再抵充校共同必修及通識等課程)、復學生及新舊課程交替生。
五、學分抵免須秉持「不得重複抵免」規定辦理。學生欲抵免科目若學分不同,以下列方式處理:
(一)科目學分以多抵少時,以少學分登記。
(二)科目學分以少抵多時,應由教學單位指定補修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若無科目名稱相同、內涵或性質相近之科目可補修者,不得辦理抵免。
六、聯絡人資訊:
學輔組日間部承辦人分機:31164。
學輔組進修部承辦人分機:31165。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李惠惠
分機:31164
e-mail:hhli@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