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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日 期:民國 111 年 2 月 14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10000026 號

主 旨:公告事項--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辦理。

二、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如下:

(一)111年2月21日(含當日)前辦妥休手續者免繳費;已繳費者全額退費。

(二)111年2月22日(開學次日起)~4月1日申請休、退學者,學雜費退還2/3。

(三)111年4月4日至111年5月13日申請休、退學者,學雜費退還1/3。

(四)111年5月16日(含當日)申請休、退學,所繳各費不予退費。

三、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休、退學作業,請逕至各校區綜合業務處辦理。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許瀠云

分機:31111

e-mail:yunyun2337@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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