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日 期:民國 111 年 2 月 14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10000026 號
主 旨:公告事項--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辦理。
二、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休、退學,學雜費退費標準如下:
(一)111年2月21日(含當日)前辦妥休手續者免繳費;已繳費者全額退費。
(二)111年2月22日(開學次日起)~4月1日申請休、退學者,學雜費退還2/3。
(三)111年4月4日至111年5月13日申請休、退學者,學雜費退還1/3。
(四)111年5月16日(含當日)申請休、退學,所繳各費不予退費。
三、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休、退學作業,請逕至各校區綜合業務處辦理。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許瀠云
分機:31111
e-mail:yunyun2337@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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