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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公告本校日間部、進修部學生申請110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事宜

公告事項--公告本校日間部、進修部學生申請110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事宜

附 件:

 

一、依據本校學則」及「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辦理。

二、本(110-1)學期日間部、進修部學生申請110-2學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相關事項如下:

  (一) 申請時間:110年11月22日(一)上午8時起至12月3日(五)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 申請方式:轉系申請作業自110-1學期起採網路申請(路徑:https://apply.nkust.edu.tw/TransferUnit),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資料上傳,請提早申請,參考附件1學生操作說明手冊。

  (三) 注意事項:

  1. 詳閱本校轉系辦法及各系(所、科、學位學程)轉出規定、轉入審查標準與預計招收名額如附件2(教務處轉系專區:https://acad.nkust.edu.tw/p/412-1004-2501.php?Lang=zh-tw),如有轉出規定或轉入審查標準疑問,請洽各系(所、科、學位學程)。
  2. 學生申請轉系至多以三系為限,如申請二系以上轉入者,請分別於系統提交申請書。如經二系以上同意轉入,以學生志願序為優先。
  3. 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如辦理筆(面)試,由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另行通知學生,請按時前往應試。
  4.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經核准公告後,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科、學位學程);已核准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次者,亦不得再次申請,請同學務必審慎思考。

 (四)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1. 申請轉系後該學期辦理休學,撤銷轉系(所、科、學位學程)。
  2. 應屆畢業生、延修生、休學生。
  3. 已核准轉系(所、科、學位學程)一次者。
  4. 不同學制學生。
  5. 學士後學位學程學生。
  6. 陸生轉系另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7. 大學部及專科部各班在學學生不足二十五人不得轉出,博士班學生不得轉出,碩士班不足十人不得轉出。本(110-1)學期在學人數依據技專資料庫為基準,人數參照附件3。
  8. 其他有特別規定者。

 (五) 另依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10條:申請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依學校規定註冊入學後,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轉系核准名單,統一由教務處彙整陳核後公告,至遲於次學期選課前(第二階段為加退選前)公告。

      (一) 第一階段公告時間:預計111年1月20日(四)

      (二) 第二階段公告時間:預計111年2月15日(二)(機械工程系、工業工程與管理系、電機工程系、電機工程系智慧自動化系統碩士班、光電工程研究所、國際企業系、企業管理系、漁業生產與管理系、水產食品科學系)

四、轉系核准注意事項:

    (一)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經核准公告後辦理休學,撤銷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資格。

    (二) 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經核准公告後,不得再申請轉回原系(所、科、學位學程)。

    (三) 學生須修滿轉入系(所、科、學位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方得畢業。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吳慧敏

分機:31115

e-mailmilla@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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